我舅父今個月因病去世,因其生前信耶教,其親人教友就以耶教儀式進行喪禮,我、弟弟及媽媽皆為受了三歸依的佛教徒,這點早為出席喪禮的人士所知道,我與弟弟為了表示尊重,人們唱聖詩時我們也跟著唱,反正以前在耶教學校時都是這樣。 不過事後卻為媽媽所責備,認為作為一個佛教徒這是不對的,之後又說她問過佛教師父,都話不可唱,仲叫我親自問師父,我即使引用佛教經文解釋,她也不接受,並說我解錯,是 斷章取義 ( 但沒有說明怎樣斷章取義 ) ,又指其他出席的非耶教親友都有人不唱,以此證明以世間法來看不唱是應該的,唱反是不應該的,意即無神論的都不唱,佛教徒有宗教在身, 有不歸依天魔外道的責任 ,唱聖詩會讓別人看不起佛教,又說口唱聖詩心信佛是 口不對心,是妄語 ,我與她爭辯時她辯不過我就要生要死的威脅我。 我為了息事寧人,就先答應她以後不這樣做,並在見師父時只聽不答 ( 實際上師只說了兩句,叫我在人家儀式中默念佛號 ) ,以免因與師父爭辯而被冠上 「 破和合僧 」 的罪名,誰知她還不心足,認為我口服心不服,要我在網上問其他人,特別是對佛教有深刻認識的佛教界人士,看看其他人會怎樣評,看看其他人怎樣解那段經文, 又話如果其他佛教團體或高僧大德認為可唱她就會接受 ,我認為一來佛經也教導人們要 孝順父母 ,上網問問也無甚麼問題,二來如果此事遲遲不能解決,她又再來煩我,我很可能又會跟著同她吵架 ( 我的道行淺薄,但我仍盡力提升 ) ,有失孝道之餘亦會導至家庭不和,一家人受罪不是好事。 我本著佛教 依法不依人 的精神 ,以下面經文作為根據: 『受三歸已,造作癡業,受外道法,自在天語,以是因緣失於三歸。若人質直,心無慳貪,常修慚愧,少欲知足,是人不久得寂靜身。若有造作種種雜業,為受樂故修於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憐愍眾生,如是之人,不得三歸。若人為 護舍宅身命,祠祀諸神 ,是人不名失歸依法; 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 ,是人則失三歸依法。若聞諸天有曾見佛功德勝己,禮拜供養,是人不失歸依之法。或時禮拜自在天王,應如禮拜世間諸王、長者、貴人、耆舊有德,如是之人,亦復不失歸依之法。』 (下面解釋) 此明若以佛法僧以外之天神為最高無上之權威者,則失三歸 ,否則不失。若於因緣和合無我之理,作業受報之事,不能明了,則謂之癡。有憐愍心,即與佛心相應,須有與佛相應之心,方得三歸。此明在家菩薩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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