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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情況就如同員工在無事可做時給老闆看到般,職員即使多做一點事也可能對公司沒有甚麼利益(在這個例子即是急症室不派人來或病人急救後仍死掉),但如果不找一些「無聊」的事去做,老闆(納稅人)又會認為員工偷懶失職(不打替人打999及急症室電話),要「炒友」(被投訴追究),這是社會現實,自己既然無能力去改善老闆的想法,能就要改變自己的想法,在老闆面前「做戲」(打999及急症室電話),好讓即使事情變糟了(病人死了)仍可以全身而脫(免責),並可以說一句「唔關我事」,這些都是出來社會工作的應有常識。
我認為不必太過擔心不跟指引做事而被「炒友」的問題,而且相對下,跟足指引而「出事」的機會較高:
若病人無事,以那些肯為下屬護短的「好人」醫生高層的心量,應該不會為了兩個電話而斤斤計較,即使上層有一點責怪,職員也可推說病人家屬因情緒不穩而無法自己打電話,或者推說病人家屬「要脅」要投訴,要向傳媒「爆大鑊」,相信正常一點的醫生高層也會「體諒」到這些。
若病人有事死了,那職員更不用擔心,因為自己在別人面前「做好自己應做的事」,人們會把責任推給不派人來的醫院急症室或不幸,而不是把矛頭直指職員,醫院不可能也不敢找兼無理由職員甚麼麻煩,單單要面對公眾責難已吃不消,還會多此一舉冒受更多非議的危險而對職員「抽後算帳」嗎?為公眾利益而違規是會受到人們尊敬的。
至於醫院高層應如何面對此事呢?最好一開始就能認清自己的錯誤,向公眾道歉,對「犯錯」(罪名:不懂變通、不識事務的職員進行適當的處分,承諾改革此有問題的制度,那即使公眾有所責罵,也不會像現在般成眾矢之的。
做錯事的人是要受罰的,而為維護這些做錯事的人而把眾人的矛頭引導向自己則是損己不利人,於事無補,倒不如高層自己主動去處分那位職員,總好過要與明愛醫院的名聲一起「陪葬」,而那位職員也不會像現在成為具有「臭名」的社會焦點而飽受額外的壓力了。
期望其他在社會做事的大眾能從這件事中給取教訓,不要再做傻瓜才會的掉的蠢事了。
其實這個情況就如同員工在無事可做時給老闆看到般,職員即使多做一點事也可能對公司沒有甚麼利益(在這個例子即是急症室不派人來或病人急救後仍死掉),但如果不找一些「無聊」的事去做,老闆(納稅人)又會認為員工偷懶失職(不打替人打999及急症室電話),要「炒友」(被投訴追究),這是社會現實,自己既然無能力去改善老闆的想法,能就要改變自己的想法,在老闆面前「做戲」(打999及急症室電話),好讓即使事情變糟了(病人死了)仍可以全身而脫(免責),並可以說一句「唔關我事」,這些都是出來社會工作的應有常識。
我認為不必太過擔心不跟指引做事而被「炒友」的問題,而且相對下,跟足指引而「出事」的機會較高:
若病人無事,以那些肯為下屬護短的「好人」醫生高層的心量,應該不會為了兩個電話而斤斤計較,即使上層有一點責怪,職員也可推說病人家屬因情緒不穩而無法自己打電話,或者推說病人家屬「要脅」要投訴,要向傳媒「爆大鑊」,相信正常一點的醫生高層也會「體諒」到這些。
若病人有事死了,那職員更不用擔心,因為自己在別人面前「做好自己應做的事」,人們會把責任推給不派人來的醫院急症室或不幸,而不是把矛頭直指職員,醫院不可能也不敢找兼無理由職員甚麼麻煩,單單要面對公眾責難已吃不消,還會多此一舉冒受更多非議的危險而對職員「抽後算帳」嗎?為公眾利益而違規是會受到人們尊敬的。
至於醫院高層應如何面對此事呢?最好一開始就能認清自己的錯誤,向公眾道歉,對「犯錯」(罪名:不懂變通、不識事務的職員進行適當的處分,承諾改革此有問題的制度,那即使公眾有所責罵,也不會像現在般成眾矢之的。
做錯事的人是要受罰的,而為維護這些做錯事的人而把眾人的矛頭引導向自己則是損己不利人,於事無補,倒不如高層自己主動去處分那位職員,總好過要與明愛醫院的名聲一起「陪葬」,而那位職員也不會像現在成為具有「臭名」的社會焦點而飽受額外的壓力了。
期望其他在社會做事的大眾能從這件事中給取教訓,不要再做傻瓜才會的掉的蠢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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